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初选、面试、体检、试用期、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提前在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宿州市法制办网站(http://fzb.ahsz.gov.cn/)、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在宿州市法制办会议室(宿州市银河一路市政务中心主楼218房间)现场报名,电话:0557 一3020989。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16年度宿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的考试分数。 3、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填写《宿州市法制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 张。 (三)初选 宿州市法制办根据考生在2016年度宿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成绩,结合考生报考的其他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布,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结合岗位工作特点,侧重考察考生的法律知识、文字写作知识,以及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将在市法制办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综合条件等额递补。体检内容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试用期 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2 个月的试用考核期。考核期内将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能力、工作表现、日常行为、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的,同招聘对象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2年一聘。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或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随时解聘。 工资待遇,按宿州市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557-3020989 2016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