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院(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公开选聘辅导员5名,其中信息学院、机械学院、电气学院、地信学院、经管学院各1名。 三、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高等教育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应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热爱学生工作,甘于奉献;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