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现就2016年马鞍山市精神病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10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招聘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艾瑞指南网(www.arzn.com)、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网(www.ahmmhg.com)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