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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局区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

时间:2016-02-23 14:2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 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在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区重点局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 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在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区重点局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 选聘的工作人员年人均经费不低于5万元,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选聘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聘工作的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六、其它

  咨询电话:

  0551-6550446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5121082(区编办)

  0551-62846567(区重点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51-65137993(区监察局)

  附件:蜀山区重点局201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蜀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蜀山区重点工程管理局

  2016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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