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详见专业测试公告。 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要求的,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统考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序。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东区政府网、颍东先锋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相关考务信息。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8-2317850(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2319629(区人社局监察室) 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