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11日上午8时开始,至11月13日下午5时30分截止。 报名地点:霍邱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城关镇东湖路100号,原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的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费)45元,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外地户籍人员须另提供在本县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暂住证、用工合同或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中一项)。 选聘各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合格人数应达到1:2开考比例。若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按实际报名资格合格人数的2:1确定选聘人数。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相关信息与选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霍邱人社局网和霍邱新闻网上另行公告。 七、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基础及写作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4、取得C1驾驶证以上的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5、笔试合格成绩公示:为保证选聘人员质量,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岗位A为50分,岗位B为40分。笔试合格成绩在霍邱人社局网和霍邱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八、体检、政审 1、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按照普警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4、体检结束后由县公安局组织政治审查。 5、若体检、政审不合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培训、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上岗试用,试用期三个月。培训或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格者,由相关保安服务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县公安局0564-6062118、6082258,县人社局0564-2717366。 霍邱县公安局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