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等相关内容和要求详见《2016年度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现役军人;⑹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⑺本县在编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