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 1、本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中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统一计算至2016年4月30日(如25岁以下,系指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均以此类推)。 2、本招聘公告将统一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先锋网等网站(网页)发布,随后相关信息将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网页”统一发布,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主动到指定网站(网页)了解相关信息。 3、此次招聘笔试、面试的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纪律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第三十九条回避对象的,应当回避。 4、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555--5312454(县委组织部) 5307559(县人社局) 监督投诉电话:0555—5313612(和县第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和县人社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