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17年3月31日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县司法局网、艾瑞指南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县司法局网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蒙城县各乡镇司法所(城关、庄周、漆园三处报名地址均在:庄周街道一楼城关司法所)。 4、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下述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完整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乡镇出具的2004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证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含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蒙城县各乡镇司法所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蒙城县司法局具体负责,统一在蒙城县司法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 –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通[2012]12号); 2、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皖司通[2013]17号); 3、《宪法》、《刑法》等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蒙城县司法局网进行公布。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按高中考查分规定于2017年4月28日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五)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县司法局在县级医院集中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用人单位负责。因个人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蒙城县司法局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择岗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择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择岗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笔试成绩相同时,抽签决定择岗顺序)。试用期满,县司法局可以根据本人思想、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剂,聘用人员需服从调剂。 (责任编辑:admin) |